市财政局: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惠及失能老人

04-13 17:09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主动作为,联合市民政局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全力推进补贴资金稳步发放,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补贴对象为当前未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政策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老年人。

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及APP按月发放,可用于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线上申请能力等级评估,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后,即可领取消费补贴。补贴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居家社区服务,以及养老机构长期、短期照护服务。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截至2026年3月底,全市已有5家居家上门服务机构和20家养老机构纳入补贴使用范围。一季度共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券2063张,核销1813张,直接惠及失能老年人600余人。经民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审,2026年一季度消费补贴已于4月3日全部兑付完毕,兑付金额105.45万元,资金兑付率达100%,实现了高效规范、精准直达。

在资金管理方面,市财政局严格执行监管规定,联合民政部门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严防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拨付与结算。通过财政担当,推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精准惠及老年群体,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配合民政部门扩大服务供给,让更多失能老人享受到政策温暖,为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通讯员蔡馨怡 廖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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