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3分钟申贷、0人工干预、1秒钟放款)首贷户贷款贴息是指市县财政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贷款,给予贷款贴息后(贴息一般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贷款利率不超过4.35%,省级财政按照实际贴息金额的50%给予补助。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广水经济社会稳健发展,今年以来,广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301”首贷户贴息、普惠中小微企业首贷奖补等各项政策,加强金融工具对惠企政策的支持力度,助力无贷户向首贷户转化,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普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主推力,具有多而分散且融资需求多样等特点。推广好首贷贴息及奖补政策,促进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有助力小微企业及个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稳定市场信心,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以畅通贴息流程为依托。市财政局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水支行及各经办商业银行对接沟通,按照省级及市本级“301”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操作指引,明确责任分工,梳理流程手续,确保贴息奖补工作高效准确。
以充足资金预算为保障。市财政局按政策要求,对符合“301”首贷贴息条件的贷款户以实际贷款金额的1.5%给予贴息补助,将贴息资金足额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首贷户偿还贷款压力,助力惠企利民政策在广水生根发芽。
截至目前,广水市财政局已兑现首贷贴息资金76.01万元,惠及企业33家,涉及贷款金额5819.59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普惠金融政策综合运用,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金融需求,打通“最后一公里”,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通讯员:杨涛 靳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