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广水市民政局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6%的比例随机抽取14家,其中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4家。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还将重点抽查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规定。
此次抽查结果将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抽查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通讯员: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