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如何破题“三农”问题,深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暨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课题组,自2022年以来针对湖北省广水市基层创新实践“乡村合作公司”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在8月11日于武汉大学举办的“乡村振兴新模式研讨会”上,课题负责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磊教授、执笔人李子明老师汇报了研究成果。与会的专家学者与广水市各级领导,以及来自部分基层乡村的带头人们切磋不断,助推“共同缔造”的新发展理念与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的有机结合。
近年来,湖北省提出“共同缔造”理念,鼓励“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新型基层治理创新。
课题研究指出,广水探索发展“乡村合作公司”,是以村集体的资源、资产、债务清理的“三清”为基础,以变资源为资产、资金为股金、农民为股东的“三变”为策略,以改革政策支持方式、改造农民合作社、改善要素流入环境的“三改”为支撑,通过制度化的确权过程为农民赋予更多财产权益,形成了“共建”“共享”“共富”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乡村合作公司。
课题组研究发现,在这种“国家—村集体—农民”多元主体叠加的所有制新模式中,农户不但享有基本的土地收益权以及按劳分配的报酬,还能享有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设施使用权益与设备租赁的分红收益、村公共事务的话语权、股份制经营的参与决策权,以及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所带来的更高水平的教育、医疗以及养老等社会福利。农村资本与资源被可持续地盘活,生产要素积极性被调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新动能,展现出新风貌。
课题组也进一步指出,该模式在规模化和产业升级、风险控制以及融资监管等方面的不足,并从微观组织机制完善和顶层设计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是不断扩大农村生产要素配置空间的历史过程。广水的制度创新体现了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潜力、拓展农村发展空间、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全方位配置、打造农村发展的新增长极的规律。它不但通过市场化手段和公司制解决集体经济内在的缺陷,还提高了农村社会凝聚力,对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选择具有重大启示。对比贵州、浙江的类似改革,他指出,在新发展阶段需注意引入农村以外的资源和现代化的要素,以政策性金融资源充分撬动全方位的金融资源,同时需要加强农户的监管职能,以底线思维预防公司运营可能出现的问题。
武汉大学教授曾国安建议,未来关注如何多元化的公司定位、经营方式和产业升级,平衡个体经营、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关系,积极引入数字化管理等现代化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徐长生认为,目前该模式下的党、政、企合一的方式具有体制优势,考虑到提升其推广价值时还应该在实践中摸索如何突破村级间行政壁垒,引入更多监督制衡和市场机制。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帅传敏认为,广水发展乡村合作公司,是在现有基本制度框架下利用现代企业制度整合涉农资源的新探索,希望能进一步探索如何在市级范围做好涉农资源的产业化、证券化、完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避免形式化。
湖北日报《特别健康》杂志社社长李高产表示,在主体改革中需加强配套改革,要提高交易权改革的效能、提高融资与保险的精准服务等。
武汉大学教授伍新木表示,“三农”问题是全球性的难题,广水的实践正在破解工业化中农业、农村、农民不断被边缘化的困境,将“人民性”实体化、组织化。
专家组组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彭智敏,总结了全场讨论,对研究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建议密切跟踪广水探索的进一步升级和发展,并及时将课题研究和专家研讨的相关观点转化为政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