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才卡”相关政策宣传

09-23 11:08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省“楚才卡”人社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5号)。

二、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高层次人才可申领"楚才卡”,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一)A卡。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及相当层次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外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医大师”等国家级荣誉表彰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4.“国家重点联系专家”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省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省重点联系专家”。

6.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7.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8.奥运会金牌获得者。

(二)B卡。

1.“国家重点联系专家”中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 决赛)冠军获得者。

2.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湖北文化名家”“湖北名师 ”"湖北工匠”获得者,“省双创战略团队”带头人,“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省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含主讲教授),省有突出贡 献中青年专家,省博士后卓越人才。

3.近三年公布的为湖北作出重大贡献的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三、申请材料

申领“楚才卡”须先注册“湖北政务服务网”帐号并登录。本人申领,以本人帐号登陆;单位代为申领,以单位帐号登陆。登陆后点击“特色专区-人才服务专区-楚才卡申领”或直接搜索“楚才卡”进入申报页面,填写信息,上传符合申领条件的奖项或证书扫描件、在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说明)扫描件,点击保存后提交即可。代为申领时,“证件号码”栏须与申领人本人政务网帐号注册证件号保持一致。也可将申领材料交由当地人才公共服务窗口代为申领。

四、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广水市人才服务局

咨询电话:0722-623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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