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生猪市场监管,维护生猪产品及肉制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6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对我市生猪销售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小组对生猪产品及猪肉制品的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整治小组要求生猪产品及猪肉制品经营者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对“两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治小组还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类零售商等单位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依据和意义,以及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督促各销售点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融媒体记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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