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水市纪委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12-29 07:47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明有关纪律。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省委、市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和顽强意志品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的自觉行动上,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严禁编造、传播各种谣言或参加非法集会;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旅游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把抓好年节假期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对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强化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推动作风转变。

三、严肃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将始终坚持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对不履行作风建设责任,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向市纪委报告的,一律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722-12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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