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杨某。
杨某,男,汉族,高中,湖北广水人,住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某小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11月,被害人匡某经吴某介绍向严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月息三分五厘,期限半年,超期按每天千分之三收滞纳金,担保人刘某。该借款付息至2014年4月,后匡某无钱还本付息,严某就找杨某(严某朋友)帮忙索要该笔借款。杨某带领孙某(在逃)等人多次采取言语威胁、随意殴打、拦截、控制人身自由等方式逼迫匡某还本付息380万元左右。
检察官温馨提示:
暴力讨债心惶惶,要来债务进班房。
合规借贷保权益,守法经营奔康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