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广水】零开庭、零判决、零执行 广水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企货款纠纷

05-15 10:30  

近日,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水法庭通过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一起涉企货款纠纷,被告于庭前主动履行1.9万元欠款,原告随即撤诉,实现“零开庭、零判决、零执行”。

据悉,原告广水旭利源公司长期向被告李某供应牛奶,李某因经营困难拖欠货款1.9万元,广水旭利源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4年12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广水法庭收到诉讼后,依托涉企纠纷“双向分级”评估工作机制,立即开展“识别—调解—履行”全链条服务。立案时,办案人员根据立案庭同步标记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评估结果,及时分流处理,精准提升效率。随后,法庭与辖区办事处携手合作,聘请退休法官作为法庭专属调解员,于2024年12月6日开始进行线上线下联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协助李某制定分期方案,达成调解意向,承办法官主动跟进督促。最终,李某于今年1月6日清偿全部欠款,原告提交撤诉申请。整个案件实现了“调解—履行—结案”全流程无缝衔接。

该案的圆满处理深刻彰显了基层法庭“抓前端、治未病”的现代化治理智慧,从立案至履行仅耗时33天,有效规避了长达3个月诉讼周期可能引发的“双输”困境,并助力双方未来持续深化合作,实现了“调解一案、稳定一链”的良好效果。

(通讯员李茵、夏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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