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该局于2025年2月20日成功化解一起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务纠纷。这是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成功典型事例。
据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员介绍,陈丹丹于2015年入职广水市天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处工作,被公司派遣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营业网点从事保安工作。2024年6月28日,公司通知陈丹丹因农行系统改革,精简人员,陈丹丹的工作岗位被取消,公司要求陈丹丹在家停薪待岗,待岗期间无工资,并于微信工作群发布了降薪通知,该降薪决定未与陈丹丹进行协商,系单方面决定。2024年7月8日,陈丹丹向广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广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陈丹丹提交的2020年9月至2024年6月银行流水、2015年5月15日颁发的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保安员证、2018年1月至2024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及营业网点保安工作日志等证据,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的相关情形。综上,广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陈丹丹与公司自2015年5月15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降薪待岗未达成一致,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7月8日解除。
广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裁决如下:广水市天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当事人陈丹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6625元。公司不服,上诉至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水市人民法院迅速启动裁调对接,经过双方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公司补偿当事人陈丹丹18000元。(李宏均 刘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