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私装太阳伞、遮阳棚及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在城区道路交通执勤点,私自加装伞篷的电动车被执勤交警拦停。随后,交警对骑乘人员加装伞篷、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耐心讲解其危害性,并现场拆除违法加装的伞篷,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专项整治成果。
这种私下安装的车篷、雨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遮阳避雨,但却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应山交警中队民警 周砚:“电动车、摩托车安装雨阳篷,在行驶过程中,容易遮挡视线,在拐弯时容易摔倒,在风大时容易出交通事故。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主动配合我们交警部门拆除雨阳篷。”
整治中,交警紧盯高峰时段,采取流动巡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等路段加强警力,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教育,让“不装夺命伞、要戴安全盔”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拆伞除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应山交警中队指导员 万劲:“在12月23日第一天行动中,我们共拆除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281个,劝导未戴头盔违法行为600余起,当天效果非常明显。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交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提醒教育,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打好宣传引导和集中整治“组合拳”,有效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融媒体记者: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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