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广水】轻信上当受骗 靶向教育矫正 ——武胜关司法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学习交流活动

07-22 17:04  

“我叫易XX,2023年6月在家里照顾病重的父母时,因受人诱骗,以投资取现换U币的方式,提供多张一类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提供洗钱服务,取现44笔405.6万元,获利40560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100元。我悔不当初,我想到了我那白发苍苍的母亲和刚过世不久的父亲,他们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可一个犯罪的儿子,怎能报答父母的深恩呢?我想到我那幼小可爱的儿子,一个犯罪的父亲,今后又怎能让儿子抬头做人呢……”。

根据省司法厅开展电信诈骗类社区矫正对象“靶向教育矫正”活动安排,武胜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学习交流活动。武胜关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对象32人,其中涉电信网络诈骗12人,占比37.5%。在交流活动中,12人纷纷发言,深刻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社区矫正人员梅XX,高中毕业后入伍,退伍后在武汉国家电网上班,因轻信同学,把银行卡借出用于洗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因在监狱表现良好,被假释纳入社区矫正,他分享了在监狱的生活,讲到刚退伍上班时的意气风华和监狱的灰暗生活,巨大的人生落差,让这个铁骨铮铮的男儿痛哭流涕,也引起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强烈共鸣,他们纷纷表示要珍惜现在的自由生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学法、尊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多年来,武胜关司法所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活动,搜集整理各类典型案例20余万字,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方式讲解法律知识,让社区矫正对象明晰法与非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教育转化一个人,等于挽救一个家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