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局、市妇儿工委办、市住建局等3个部门联合印发《广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儿童成长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遵循儿童成长发展规律,推动“1米高度看城市、看未来”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全过程、全领域,提升儿童城市生活品质,推动儿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促进儿童更高水平的全面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努力创建省级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儿童友好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到2035年,力争广水市被命名为省级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
《实施意见》还确定了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推进社会政策引领工程,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社会网络;推进权利保障优化工程,健全精准有力的儿童友好福利制度;推进成长空间拓展工程,建设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空间;推进发展环境友好工程,营造健康向上的儿童友好社会环境。(通讯员:熊玲 陈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