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为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报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经市人民政府决定,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将在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信号及时间:
1、预先警报信号(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10:06—10:09):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10:12—10:15):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
4、每种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共计15分钟。
三、警报试鸣范围:广水市城区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镇静,不必惊慌,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特此公告。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