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人员对象:
广水市户籍并在广水市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享受人员年龄:
男性年满53但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满45但不超过55周岁,灵活就业后并缴纳了当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人。
四、以下人员不在享受范围之内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不予受理;
2、灵活就业时间须与享受补贴时间一致,如不一致,取二者最小时间段;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予受理;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不予受理;
5、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予受理。
6、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予受理。
7、已在享受社保补贴人员,不予受理。
五、首次申领灵活人员社保补贴需提前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个人就业登记,社保补贴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起开始计算。
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
六、申报材料
首次享受人员需提交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提供当年社保费税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邮政、农商行、工行、建行)
第二年或第三年申报所需资料:
在湖北省内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实行免申即享,省外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会的,需提供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原件。
七、申报地址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填写好的表格到居住地人社中心申报,实行先缴后补。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咨询电话:6886858;地址:广水市应办航空路17号)
各镇办人社中心服务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关庙人社中心:0722-6810359
余店人社中心: 0722-6829118
广办人社中心:0722-6419020
应办人社中心:0722-6234055
杨寨人社中心:0722-6625298
武胜关人社中心:0722-6429701
十里人社中心: 0722-6380285
骆店人社中心:0722-6690259
长岭人社中心:0722---6711111/13872878207
太平人社中心:15717819757
开发区人社中心:15997880566
陈巷人社中心:0722-6697037
蔡河人社中心:0722-6891567/15072953301
吴店人社中心:0722-6841111
郝店人社中心:15272860700
马坪人社中心:0722-6766338
李店人社中心:15308660177
城郊人社中心:18972981117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