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广水市住建局出台了《广水市服务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为建筑企业带来“三大利好”。
一是三类工程不监理。对全市范围内总投资800万元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成片开发的多层或低层住宅工程和建设单位选择具备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等三类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实行监理。
二是自管项目免资料。实行自我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免于提供监理单位相应资料。
三是部分项目减费用。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费,市内经营性有偿服务收费不高于规定标准下限40%收取;市外经营性有偿服务收费不高于规定标准下限50%收取。
目前,该局已为8个实行自我管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这三项举措的实施切实简化了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环节,有效提升了我市建筑行业板块行政审批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