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减流程不减服务 推动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走深走实

07-13 11:37  

近年来,广水市自然资源通过全面梳理、政策调整,在“用地预审、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主要业务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受到企业及群众广泛好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继承、接受遗赠不动产,应当提交死亡证明、遗嘱、分配协议等诸多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由于实际登记中第一种情况较少,大多数群众选择提交公证材料。在不同部门来回跑,环节多,耗时长,登记成本高。为解决人民群众跑腿多、登记难的问题,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综合窗口”开辟“非公证继承(受捐赠)”的业务办理模式,启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明确取消强制公证的要求。大大缩减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理成本。

新办法实施后,申请人不再需要司法程序或公证方式,可直接向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广水市已累计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263宗,为群众节省公证费用200多万元。

今后,该局将继续用足用活支持政策,优化服务水平,做到减流程不减服务质量,全心全意当好“金牌店小二”,增强群众及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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