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广水】广水市财政局: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履行财会监督主责

05-05 15:04  

近年来,广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优化财政内控体制机制为抓手,充分运用财政内控监督手段,主动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坚持向内发力、内外联动,持续加强财政核心业务的风险管控,强化财会监督管理,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内控责任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将内控体制机制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防范财政风险的重中之中,让内控理念嵌入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以高度的责任感推进内控建设。局党组调整了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兼任主任,对内控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对分管领域和单位内控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内设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本单位、股室内控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组织管理体系。

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内控机制。根据财政职能调整和政策环境变化,结合内控执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针对内控制度的完整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各股室各单位业务流程、各岗位各环节风险隐患逐一梳理、规范和再造,明确各业务环节风险点,完善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印制《广水市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修订)》。该制度明确了广水市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的工作内涵、适用范围、主要目标、基本要素和原则、制度体系和组织管理架构,是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内部运行体系、防范廉政风险、实现制度管人、规范用权、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

完善内控考评体系,严格内控监管。坚持把内控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制度落实、实现财政管理目标、创建清廉财政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内控执行,避免财政内控建设流于形式、监督制约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建立公平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对基层财政所内控执行情况进行考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有效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内控制度“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广水市财政局  李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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