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今后我一定好好表现。”小浩(化名)反思道。
“懊悔自己没管好孩子,现在才知道管教孩子是需要方法的,我们父母也要加强学习,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小浩的妈妈说道。
近日,广水市检察院“火凤·静思”未检工作室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教育仪式,并为小浩量身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2022年,正在读高中的小浩因成绩不佳产生厌学情绪,开始在校外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先后共盗窃三次,涉案金额共计三万余元。
未检办案团队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坚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鉴于小浩是未成年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达成刑事和解,在不批准逮捕后的观护帮教期间遵守规定,综合评定其具有较好的监护及帮教条件后,该院依法对小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进一步做好对小浩的教育挽救工作,承办检察官深入研究小浩的作案动机以及家庭教育的不足,在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向小浩的法定代理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小浩家庭及辩护人在“火凤·静思”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交流会。深析小浩行为背后的原因,解析小浩习惯性盗窃和基于攀比心理的盗窃行为,就如何改变教育方式、形成表率、逐步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在检察官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释法说理和耐心教导下,小浩向在场人员表达了悔意、谢意。
下一步,该院未检团队将继续深化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个案做精、类案做实,用司法保护激活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网络保护,形成保护合力,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回归社会的工作。(通讯员 梁焕环 万佳佳 余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