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02-23 08:42  

文明是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一点一滴的改变

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向以上行为说“不!”。根据《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在公共场所言行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

(二)等候服务时自觉依次排队,上下楼梯靠右通行,乘坐电梯先下后上;

(三)爱护公共绿地和其他景观设施,依照有关提示和引导观看观赏;

(四)合理有序使用公共座位,不抢占、霸占座位;

(五)开展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等娱乐、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每日22时至次日7时之间,禁止开展有噪声污染的娱乐、健身等活动;

(六)遇到突发事件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有序疏散;

(七)其他维护公共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

文明是一个个小举动

很多是我们随手就能做到的事情

就隐藏在那些细小但重要的地方

让我们用心体会

用爱与行动去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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