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人在清早乘坐农用车、三轮摩托车、小栏板货车等车辆从农村到城区施工,我和局党委十分担忧他们的交通安全,交警大队务必要加强管控查处、会商主管单位、压实安全责任。”9月23日,接到副市长、公安局长张亮的指令后,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张存桥立即邀请市城管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定预防措施,切实为园林绿化施工人员密织一道安全“防护网”。
园林绿化施工人员,大多是从农村临时雇聘的中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方便携带劳动工具、节约路费,他们主要乘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栏板小货车等交通工具早出晚归。再则,接送工人的车辆是公路载货车辆,不能载运乘客,且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灯光不齐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乘坐人员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赔偿能力不足,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还有,在绿化施工期间,道路两端未设立警示牌、作业现场没有围栏封闭、花草树木占道堆放、工程车辆在道路上长距离施工,工人在移栽种植花木、剪枝锄草、施肥浇水、安装篱笆等临时作业时,随意横穿公路等行为,严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在交警大队发动下,组织市城管局、园林局、应山园林所、广水园林所、印台山公园、滨河公园等园林单位负责人,召开交通安全生产联席会。张存桥同志结合2016年湖北某市接送园林工人车辆发生较大事故案例,指出了广水市园林绿化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施工单位要以人办本,组织有客运资质的小客车,早晚集中安全接送工人;园林绿化施工人员一律穿反光背心在道路上作业;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对较长时间妨碍交通安全的施工,要提前向交警部门申请备案,指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各单位要组织驾驶员、职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坚持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检查施工车辆是否牌证齐全、有无保险、是否改装改型、是否按时年检;检查驾驶员有无驾驶证、是否准驾相符,针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联席会上,交警大队与各单位签订了《园林施工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切实抓好园林施工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警大队组建专班,在应山城区、城乡结合部、210省道开展每日“早查、夜巡”整治工作。采取早上5点30分上岗,提前预防查控,晚上7点巡逻,沿途安全护路。期间,全程严查三轮摩托车、农用车、小栏板货车、农村小面包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及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自9月23日至9月25日开展“早查、夜巡”整治行动以来,共劝离乱停乱靠车辆50余台,查处小货车非法载人4起,夜间主动为农村道路上行驶的20余辆三轮摩托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通讯员王贵生 马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