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四海介绍,该厅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全省涉及民政部门2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中,已取缔关停2家、公安机关立案7家、司法机关判决6家,正在或已经完成资金清退9家。
强化四查四看,确保应查尽查,全省共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21407家,排查出涉及民政部门职能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有24家。
强化整治措施,推进化解风险
结合排查情况建立全省“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实行分类处置。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指导相关民政部门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制定重点机构风险处置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整治时限和应急处置预案,将任务压实到人。
强化监测预警,建立长效机制
充分听取社情民意,通过网络、电话全面搜集广大群众对养老机构涉嫌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及时对外公开信息。督促各地在门户网站公布已备案养老机构名单等信息,供老年人知晓,选择入住有合法资质的养老机构。督促养老机构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出台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联合省地方金融局等部门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于9月1日正式施行,对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整体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吹嘘养老服务公司的实力和服务水平,以办理会员卡、预付床位费等名义诱骗老年人预缴高额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的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建议广大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时,要做到‘三看三不要’。”
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四海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详说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时注意事项。
“三看”
看机构是否合法
是否进行依法登记,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者养老机构备案证,必要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求证、确认。查询养老机构的涉诉信息,判断养老机构的征信和运营情况。按规定,未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得提供养老服务,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住老年人。
看管理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环境卫生、餐饮质量、服务质量、硬件设施、收费情况、医疗条件等。了解养老机构等级评级信息,评级更高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更优,结合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情况多方面综合考量。
看收费是否合理
符合会员费收取条件的养老机构是否经过民政部门批准。养老机构所有收费必须张榜公示。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载明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交费时,要辨别收款账户是否为养老机构专用账户,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或发票,若费用直接汇至养老机构关联公司账户,甚至是法定代表人、业务员的账户,资金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不要”
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钱。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