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在行动】创建文明城市8月份工作提示

07-29 09:38  

根据广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安排及《广水市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创文工作进度,要求各单位在8月15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1、对照《广水市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完成办公区域内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志愿服务精神、诚信建设、遵德守礼、创卫宣传等);2、每个单位必须设置1-2个创文创卫宣传专栏;3、办公区域内必须张贴禁烟标识,公共场所达到全面戒烟;4、电子显示屏必须滚动播放创文创卫宣传标语;5、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充分运用短信和彩铃平台,面向市内所有手机、固定电话用户,适时发送、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工作信息和文明行为常识,每周至少一条。

二、各镇办及村(社区):完成本单位和本辖区内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志愿服务精神、诚信建设、遵德守礼、创卫宣传等);主要交通干道及路口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主要街道、背街小巷每200米须有一处公益广告。

三、针对《广水市2022年县域文明指数第一期测评检查情况通报》(6月8日印发)和《广水市2022年县域文明指数第二期测评检查情况通报》(7月13日印发)所涉及的问题清单,请相关责任单位于8月15日之前将问题整改到位并向市创文办报送整改完成情况。

以上所有工作任务请各单位在8月15日之前完成,市创文办于8月16日开始启动第二轮实地督办检查,并将整改不力的单位移交至市创城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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