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有关工作的通知

07-04 20:17   广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7月4日晚至5日我市强降水天气过程降水强度加大,持续时间长,最强降雨时段集中在4日23时至5日20时,强降水中心出现在东部的可能性大。过程累积雨量60~100毫米,局部150~220毫米,伴有明显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经向市主要领导报告,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4日17时30分提升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防汛形势严峻,根据应急响应相关要求,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汛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四大家”领导立即到包联镇(办)驻点督导。各镇(办)包村(社区)干部立即到村督导,务必到村(社区)、到户、到人,积极宣传动员,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汛应急处置。

二、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办)全体干部职工在III 级响应期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加大隐患排查和除险力度。抢险救援队伍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其他人员原则上不离开属地,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三、各镇(办)、各单位要加强七类风险点管控,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如遇汛情、灾情,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要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禁漏报、迟报、瞒 报、越级报,紧急情况随时报。

四、按随州市委办通知要求,各地于7月5日12时向市防办上报台风汛情灾情及应急处置情况。

广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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