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座谈会

05-13 15:53  

5月13日,市医保局召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座谈会。医保局分管领导、待遇保障股负责人、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法律规定。定点医疗机构介绍了意外伤害医疗诊疗工作开展、垫资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医保局负责同志针对医疗机构反映的垫资等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复,要求相关股室和经办机构要进一步保障参保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待遇,加强对意外伤害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从提高服务效率、加快基金拨付进度、提高经办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正当权益。

(通讯员:胡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