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组织《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活动

04-30 14:36  

4月28日至29日,省信访局举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会。为积极响应湖北省《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信访局组织本级机关及各镇办、开发区信访干部,在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视频会议室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会。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特别是信访部门、信访干部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力军,必须学习在前、谋划在前、冲锋在前。一是学深悟透精髓要义。二是对标对表抓好培训。三是平稳衔接先行先试。

会后,市信访局副局长周军委(主持工作)强调,要按照国家、省、随州通知要求和广水市委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要坚持全覆盖学习。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性教育内容,带动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二是要坚持全方位宣传。号召各镇办、开发区同步开展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条例、发放手册等形式,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扎实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三是要坚持全途径应用。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阳光信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衔接贯通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办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四是要坚持全系统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对全市信访干部队伍进行全员大培训,抓关键、带多数,领悟核心、把握要求,形成同频共振。

宣传月活动,市信访局共发放《条例》单行本500余份、宣传册10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24小时不间断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普及人数达2万余人,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水市信访局杨伟涛  匡露)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