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织密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应山城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及(四类药品)登记上报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此次督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做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上报,对购买“四类”药品顾客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按规定及时上报“四类”药品销量数据以及体温异常等疑似患者信息,并督促药店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顾客进店扫码测温、经营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译萱
审 核:李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