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

12-30 20:02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专题会议纪要》,根据纪要精神,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本养老金标准由11元提高至13元,从2021年1月起执行。

我市从2011年7月1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起步,已上调至2021年的每人每月117元,这次提标是我市第6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累计增幅为213%。本次调整惠及广水市13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广水市年增加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收入312万元,调整提高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广水市是随州市今年唯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的县市,这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有效增强了广大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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