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委和广水市委政法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提出要求

10-20 11:06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19条,从“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广水市检察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并向广水市委和广水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了《意见》及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广水市委书记杨光胜和广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界分别作出批示。

广水市委书记杨光胜批示:《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具有重大意义;对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具有指引作用。市检察院在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突出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检察院要在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和统筹下,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实质,完成好法律监督各项具体任务,为推进广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界批示: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市检察院要增强学习贯彻《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共利益;强化队伍建设,切实优化检察管理、落实检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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