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组织评选2020年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通讯员

05-07 11:37  

5月7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评选2020年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通讯员的通知》,部署教育宣传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宣传突出的镇办无合适人选时,可由中心中学或中心小学人员参评;优秀通讯员参评对象为各地各校新闻宣传通讯员。

《通知》强调,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各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有业务较强的通讯员队伍,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上稿数量和质量靠前、成绩突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党报党刊征订、公用刊物发行规范,可申报先进单位。教育宣传工作者责任心强,高质量完成教育宣传各项任务,全年上稿质量高、效果好,坚持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所在单位上一年教育宣传工作排名靠前,可申报教育宣传先进个人或优秀通讯员。

《通知》明确,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稿。评选结果在广水网和云上广水公示,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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