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评选广水市第四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对广水市第四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广水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健康成长的评选评价激励机制,选拔、培养、打造、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师德高尚、潜心钻研教学、勇于教育改革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
《通知》强调,市教育局成立广水市第四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等相关工作。坚持比例原则和均衡原则,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的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在编且仍在一线教学岗位的专任教师,均可向学校提出参评申请,同时提供有效的参评资料。
《通知》明确,各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拟定评选方案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严格按方案和程序组织评选,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广水网和云上广水公示,颁发广水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
《通知》还就广水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和其他要求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