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杨光胜为市政府代理市长

01-06 15:30  

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守超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杨光胜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接受田涛因工作变动辞去广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守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庆海、熊齐惠、汪维礼、孙萍、左永新、吴义良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杨光胜、副市长梁晗鹍,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报告。汪维礼宣读了杨光胜任职提请的说明。会议听取了杨光胜拟任广水市副市长、代理市长的供职报告。杨光胜表示,将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满怀责任之心、进取之心、奉献之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决执行市委决定决议,同心同向干事业,合力合心促发展,努力营造随元随合、心正崇实的政治生态,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任命杨光胜为广水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会议经表决,同意接受田涛辞去广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上,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和广水城区雨污分流(一期)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政府预算的议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和广水城区雨污分流(一期)PPP项目,总投资由原来的17000万元调整至30721.55万元;批准该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我市中长期政府预算管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要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注重项目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友好”对接。要注重政府付费分年度的均衡性,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交好明白账,对历史负责。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组织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融媒体记者:杨辉

责任编辑:王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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