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

10-22 10:29  

10月21日,我市召开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会议要求明确征收任务、强化征收职责、硬化征收措施,确保征收质效。

副市长王桂兰指出,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起全面开征,各地各部门要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守牢“民生底线”不放松,守牢“生命保障线”不放松,守牢“维稳警戒线”不放松。坚持“加强宣传发动”不动摇,坚持“加强组织协调”不动摇,坚持“加强跟踪督办”不动摇。补齐“重视程度不够”短板不懈怠,补齐“征收效率不高”短板不懈怠,补齐“服务意识不强”短板不懈怠。要落实好宣传发动措施,落实好网点代征举措,落实好应征尽征举措。确保征收工作进度,确保重点人群参保,确保基金入库安全。要提升参保信息准确度,提升参保方式快捷度,提升参保服务满意度,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度医保基金征收目标任务。

市医保局负责同志就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政策和工作要求作了讲解安排,市税务局负责同志就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方式和工作流程作了讲解安排。



融媒体记者:冯青

责任编辑:王译萱

审       核:李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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