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工作提示(二)》和随州市机关企 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党员干部要协助街道、社区开展社区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居住地报到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工作日晚上和周末休息 时间,按照各级普查机构和社区的工作要求,参加街道及社区统 一组织的普查业务培训,并积极协助社区普查员在本人居住的小 区、楼栋开展普查宣传、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填报普查表等 工作。
2.单位派遣党员干部。要按照每个工作日不少于 2 名党员干部的要求,协助开展人口普查工作。要结合工作职能和优势,协 调处理普查员入户登记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门难进、数 难问”问题,切实做好此次我市普查摸底登记工作。
来源: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译萱
审 核:李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