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岭镇政府组织召开信访协调会,成功化解一起信访积案。
长岭镇白鹤村方家岗围垦始建于1976年,属白鹤村村委会所有。自1982年起,村民杨某单独或与他人合伙承包方家岗围垦。2011年,白鹤村村民对杨某长期承包方家岗围垦表示不满,多次与杨某发生冲突。2012年,白鹤村村委会为平息争议、化解矛盾,约定杨某承包合同到期后,由白鹤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轮流承包,并与十组村民签订方家岗围垦首轮轮流承包合同,承包期为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
2016年底,为顺利完成方家岗围垦转包,白鹤村村委会多次以书面和口头形式通知杨某履行合同到期义务,杨某以要求白鹤村村委会补偿围垦堤坝加固费48万为由,拒不履行。2017年1月,杨某承包合同到期。同年2月,十组村民认为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开始生效,强行经营围垦,投放鱼苗开展养殖。为此,杨某多次上访,并起诉至长岭法庭。法院依法判决白鹤村十组村民与村委会合同有效,要求杨某依法履行合同到期义务。杨某不服,上诉至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2月,长岭镇政府联合白鹤村村委会组建第五次专班,探寻问题根源,化解双方纠纷。
截止目前,长岭镇政府先后召开专题研究会20余次,组织信访双方召开多轮磋商,最终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规定:方家岗围垦所有权属白鹤村委会集体所有;白鹤村委会一次性支付杨某补偿费若干,杨某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上访上诉;围垦活鱼属十组村民刘某等人所有,须迅速完成捕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