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水市监察委员会发布“十严禁”

05-27 09:12  

一是严禁只表态、不落实。

二是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 “以文件落实文件”。

三是严禁随意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四是严禁消极应付,慵懒懈怠,敷衍塞责,失职失察。

五是严禁“走秀”式调研。

六是严禁过度留痕。

七是严禁责任上推下卸。

八是严禁生冷硬推,人为设卡,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报,影响企业经营和项目推进。

九是严禁重招商轻落地,重承诺轻兑现,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一拖再拖、不真正解决。

十是严禁简单化、随意性、凑数式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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