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03-31 08:56   中共广水市纪委  

清明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

三、严明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举报电话:0722—6243040、6247330

中共广水市纪委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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