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2元钱 伤人陷囹圄

12-21 16:29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汪小建提起公诉。

2018年7月25日7时许,汪小建之妻毛某在广水市城郊办事处雷某的早餐店购买热干面时,没有询问热干面的价格,便让店老板给自己打包三份热干面。后因雷某收取的餐费与毛某认为的单价相差2元钱而与雷某发生口角。毛某将雷某已炖好的几罐汤全部摔在地上,雷某便打了其一耳光。后毛某给其丈夫汪小建打电话,告知其被打之事。正在自家果园做工的汪小建在得知其妻被打后,将做工的篾刀等工具收放在面包车上后驾车赶到雷某的早餐店,与闻讯而来的雷某之子发生冲突。汪小建持篾刀将雷某之子面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只因区区2元钱,身陷囹圄悔已迟。古有“六尺巷”的故事,告诫我们要懂得忍让。今天,我们更应该多一份宽容,少一分戾气,大家和睦相处,共创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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