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扫恶、无恶治乱,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摸排线索,快速侦办打击,全面掀起了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成功打掉了“黑村官”连光辉涉恶犯罪集团、杨国友涉黑犯罪组织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湖北日报》、《湖北政法》、“长安湖北”等媒体先后进行宣传报道。
闻令即动,打好扫黑除恶的主动之战
提升站位亮责。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连续两次召开扫黑除恶“千人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扫黑除恶部署安排,迅速出台《广水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党员干部推向扫黑除恶主战场,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
全面布局履责。坚持党政齐抓、大员上阵,成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党政主职任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市扫黑办,并建立健全镇(办)、村(社区)组织机构,强化力量整合,努力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党政领导、政法委牵头、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考核问效强责。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年初与各地签订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实行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终一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发、经重点整治仍效果不好的,坚决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直至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责任。
全员行动,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之战
舆论宣传全覆盖。坚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在市电视台开辟《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印发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000余份、《举报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通告》8万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标牌2000多条(个),向社会发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查实定案的有效线索,视情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走访摸排全方位。建立线索摸底排查机制,组织发动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大走访、大摸排,组织纪检、政法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线索“大起底”,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中排查线索,从群众举报反馈的问题中深挖线索,从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中梳理线索,全面摸排掌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做到打准备之仗、打精准之仗。目前,全市共收集办理各类线索163件。
线索办理全过程。按照“线索必核、核必见底”的要求,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市扫黑办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对一般性问题线索,明确专班开展核查,并实行全程跟踪、规范办理;对重大案件线索,成立专案组重点核查,并实行领导包案、限期办结。目前,全国扫黑办交办1件,办结1件;省交办10件,办结8件。
统筹联动,打好扫黑除恶的攻坚之战
重拳出击拔“毒瘤”。始终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在全市抽调精干民警,成立扫黑除恶专班,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上级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势力,集中开展收网行动。目前,已打掉了杨国友、连光辉等涉黑涉恶团伙,侦办各类涉黑涉恶案件58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7个,移送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9名。
清基固本强“堡垒”。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建立拟提名人选联审机制,出台“两委”班子换届候选人15条“负面清单”,对全市1872名现任村(社区)干部、562名后备干部逐一“过筛子”,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辣手整治优“环境”。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千人大会,针对“凡建必闹”现象,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惩治强占集体财产、公共资源案件,重拳打击强买强卖、强行揽工和沙霸、路霸等“四强六霸”。同时,划定企业项目与周边村隔离带,在重点项目建设地设立“110”联络点,抽调100多名干警企业驻点,全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纵深推动,打好扫黑除恶的协同之战
社会治安“大防控”。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稳步落实“一村一警、一村一律师”,推行“四民理事”工作法,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办事,严防黑恶势力插手纷争。新增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巩固“雪亮工程”,城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增点、扩面、提质;建立完善市、镇、村三级社会治安“大巡防”网络,不断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深挖自纠“大督查”。按照“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要求,紧盯上级督办案件,深入开展“回头看”,市扫黑办分别对各镇办、成员单位进行了4次重点督导,逐项逐条列出问题清单,印发《整改通知书》40余份,制定整改措施12项,督促各地各单位限期补齐短板,切实以问题大督查促进工作大落实。
从严执纪“大问责”。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不断加大“打伞”“拍蝇”力度,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集中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清仓”,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揭盖”“毁伞”。目前,全市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和腐败问题3个,处理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