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副主任曹满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8年5月13日,曹满违规操办其女儿满月宴,并收受同事礼金共计1700元。曹满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关庙镇卫生院副院长刘亮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9月12日,刘亮违规操办其儿子升学宴,并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00元。刘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郊街道办事处城建站站长王锋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7月9日至11日,王锋在开展私人建房巡查下班后,将公车开至其住处停放。王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应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职工曹延斌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曹延斌在任应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28次违规将其私家车洗车费用记在单位公车洗车账上予以公款报销共计700元。曹延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镇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曹国金违规接受村级宴请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曹国金在驻点狮子山村开展工作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该村用公款安排的宴请。曹国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蔡河镇人社中心在公务接待中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2月8日和12月18日,在该中心主任华海峰安排的两次公务接待中,中心工作人员章珍违规涂改公函人数,然后由华海峰签字报销。华海峰、章珍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陈巷镇高庙村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高庙村先后4次用公款在该镇陈巷街某餐馆进行接待,且提供香烟共计750元。该村村委会副主任刘传兵对此负直接责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成德负领导责任,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郊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2月,城郊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以电话费和燃油费的名义违规向5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8400元。该中心主任闵光浩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庙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2月,关庙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违规发放4名职工2017年度电话费共计4560元。2017年,该中心在4次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同城吃请问题。该中心主任张训旺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镇白鹤村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2016年、2017年春节前,白鹤村先后3次以拜年的名义用公款向他人送礼,共计1.4万元。其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明祥安排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喻宏楚参与送礼1.2万元。杨明祥还有其他违纪问题。杨明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喻宏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近6年时间里,反对“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作风纪律广为申明,但仍有人在纪律面前不收敛、不收手。近日,中纪委机关报指出,以身试纪之人,根本不存在“无心之失”。上述10起典型案例,有其本人胆大妄为、存心试纪之过,也有所属单位党委(党组)履责不力、疏于监管之失,必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当头棒喝,引起警醒。
当前“四风”问题反弹隐患不容忽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长管,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细微处和关键节点,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到每条“神经末稍”和每个“细胞个体”;要在9月21日以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次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自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中秋国庆假期,市纪委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市纪检组织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也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触碰“底线”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办,动辄则咎,决不姑息,努力营造风清气爽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