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水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

02-23 07:42   广水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树立文明家庭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家庭成员提高文明素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水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开展广水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理念,培育文明风尚,激励更多妇女、更多家庭为广水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凡是户籍在广水市内且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

三、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尚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

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

(七)绿色节俭。开展“洁美家园•巾帼靓家”活动,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生态环保、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

26日)

在广水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

(二)酝酿候选家庭阶段(2017年2月5日至2月17日)

1、推荐候选家庭。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家庭自荐三种方式产生。由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妇联、市直系统妇委会审核推荐1—2户文明家庭。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直接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个人也可联系市妇联办公室自荐。

2、确定候选家庭。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家庭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户正式候选家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刊播正式候选家庭名单及主要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三)组织评选阶段(2017年2月18日至2月28日)

评审委员会对20户正式候选家庭采取考察、打分投票、公示等形式,最后确定10户为本次评选的广水市“文明家庭”。

(四)总结表彰阶段(3月8日前)

在三八前夕,由市妇联、市文明办对当选的广水市“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并在媒体上公布当选名单。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妇联、市直系统妇委

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

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广泛宣传。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广水市“文明家庭”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广水市“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中。

(三)严格把关。要立足乡村、社区,挖掘群众身边公认的、具有感人事迹的文明家庭,确保所推荐的“文明家庭”事迹具有典型性。候选“文明家庭”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家庭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500字左右简介,无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证明,请各地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候选家庭推荐材料和申报表一式两份报评审工作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材料和家庭全家福照片。

评审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邓星星

联系电话:6232291

邮箱:1571827441@qq.com

附件:广水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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