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厉打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元月12日, 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一名醉酒驾驶人曾某某予以刑事立案。 此次醉驾,是广水市乃至随州市新年的首例。
去年12月29日10时25分,家住广水市蔡河镇杨坡村曾某某酒后驾驶鄂SM38XX两轮摩托车,行至平伏线蔡河超限站路段时,蔡河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发现曾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式,其酒精含量为100 mg/ 100 ml,已达醉驾标准。
后提取血液送随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某某静脉血液中检出了乙醇成份,其酒精含量为82.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贵生 万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