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市政协召开八届四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协商通过人事调整有关事项;听取了政协组织2017年度量化考核情况通报;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程、日程,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委员活动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审议市政协八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市政协主席陈延涛主持会议。副主席梅思卫、谭志强、李远东、刘鹏、张惠玲等领导参加会议。
副市长王桂兰首先通报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与会政协常委对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会议协商通过人事调整有关事项。听取政协组织2017年量化考核情况通报;审议并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表扬名单(草案)。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审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审议并通过大会委员活动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大会最后审议市政协八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陈延涛指出,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定于12月20日召开,会议筹备组要精心组织,确保委员参会率。提案工作组要注重质量,确保实效。各活动组召集人名单已经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要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分组讨论工作;活动组召集人要认真做好提案准备,选好题目,撰写提交一批高质量的提案建议。大会秘书处要科学谋划,充分做好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记者 瞿文莉 编辑 吴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