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和鸽子打掩护 大客偷运野生保护动物

09-19 18:38   云上随州  

9月16号上午10时许,省高警广水大队民警,在麻竹高速公路广水收费站,对一辆由湖北省广水市开往广东惠州的长途卧铺客车进行例行登记,要求驾驶员打开行李舱进行检查,几名驾驶员神情怪异,磨磨蹭蹭,只打开了前段行李厢,民警在行李厢内翻查过程中,发现有一股很浓的动物腥臭味,驾驶人赶忙解释,应该是乘客带的活鸡。在行李厢外侧,民警果然发现一箱用纸箱装着的活鸡。但是,这股腥臭味实在太过浓烈,民警感到十分可疑,于是要求驾驶员将全部行李厢打开检查。

驾驶员极不情愿的打开后段行李厢,只见后段行李箱外侧,放着一个大笼子,装着各种不知名的鸟类,驾驶员忙称是“鸽子”,并且急急忙忙要关闭行李厢。民警当场制止,责令驾驶人将所有的动物搬下来检查,搬开外面的笼子后发现,整个大巴车行李厢后半段,密密麻麻堆放着整箱整箱的动物。经过清点,该车一共运输了17件动物,有猪獾、野鸭、野鸡、野兔,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鸟类,驾驶员无法出示任何运输证明,转运过程中装了小货车满满的一车。

经进一步调查,这台随州广水至广东惠州的长途班线大客车,每十天帮助一名名叫“刘三”的货主,运输一次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全部是广水市一些农户,在广水市深山中捕猎,卖给这名叫“刘三”的货主。这批野生动物,全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

民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运输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

目前,该案已移交森林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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